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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场地|设立变更-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2023-01-03 12:02:0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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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永州市城管局办理形式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办件类型承诺件

通办范围不可通办预约办理暂不支持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暂不支持网上支付物流快递暂不支持物流快递

设定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条

是否收费需收费

收费标准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修复费中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公共场地,市、州0.75元/日.平方米;县(市)0.5元/日.平方米。其他项目,市、州1.5元/日.平方米;县(市)1元/日.平方米。

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关于降低2016年度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标准的通知》

受理条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一条;《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条

行使层级市级行使内容无行使内容

权限划分无权限划分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运行系统市级联办机构无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不涉及中介服务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办理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9号市城管局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占用公共场地,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特别程序该事项无需勘探、公示、论证等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8336489监督电话 -8336678

占用公共场地_私自占用公共场地_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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