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游乐场地租赁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意向如下:亩,由乙方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2、双方合作时间为3游乐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场地租赁费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缴纳,每亩每年元,一年一交,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电价为准。4、在双方合作期间,游乐设备投入资金由乙方承担,应根据游客需要逐步完善游乐设施,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甲方现有游乐项目除外)。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等工作由甲方负责。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招租游乐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乙方每年所交租赁费为全部费用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等)。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0、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