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室租赁预约指南
目录
1、出租分类
2、关于方案一
3、关于方案二
4、关于团体
5、收费表
6、租赁细则
7、咨询室图片
一、出租分类
1、我中心提供两种租赁方案供咨询师选择,方案一为按比例收费,适用于个体咨询;方案二为按时间收费,适用于团体咨询及个人咨询;
2、选择方案一的方式进行,可享预约提醒服务(即可选择由中心来联络来访者预约、更改、取消咨询)及收费服务(即咨询师不直接向来访者收费,由中心代为收费后结算);
3、方案一结算方式为月结,方案二为即时付费或充值;
二、关于方案一
1、每次咨询结束,须由前台与咨询师确认此次咨询时间,以实际的咨询开始时间到结束时间为准,场地费为咨询费用的22%;最低场地费为80元/小时;
2、如若实际咨询时间与所收来访者费用所对应的时间不符合时,按前者收取相应场地费;(例如,A咨询师收费标准为300元/小时,与X来访者实际咨询时间为1小时15分钟,收取X一小时费用300元,则月结场地费用时,扣除的是1小时15分钟的收费,即300*1.25*22%=82.5);
三、关于方案二
1、1-3号房间均为80元/小时;
2、为公平起见,不影响任何一个咨询的开始,租借用于个体咨询时上海活动场地预订,0-60分钟为租赁一小时,收费80元;61-90分钟为租赁一个半小时,收费120元;91-120分钟为租赁两小时,收费160元;以此类推。
四、关于团体
1、大厅团体咨询收费为240元/2小时;1-2号房间团体咨询收费为180元/2小时;
五、收费表
我们的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30-21:00;周日9:00-21:00,个体咨询最晚预约时间为晚上8点,团体咨询最晚预约时间为晚上7点。
六、附场地租赁细则:
1. 所有的个体咨询的房间最早仅可提前一周预约,团体活动则最早可提前两周预约。
2. 介于心理咨询的边界设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专业的心理咨询中心,我们也严格遵守,所以在咨询时间的设置上(包括场地预约的时间)我们也希望各位咨询师能配合我们共同遵守:
a. 咨询师预约咨询室时,必须告知前台预约咨询的时长,如:预约1小时或2小时;
b. 若在场地预约的时间,因咨询师或其咨客的原因导致咨询无法准时开始,那么我们场地费的收取依然按照最初约定的时间来算。(如:X咨询师约了10点-11点的场地,却因咨客迟到上海活动场地预订,导致咨询10点半才开始,虽然X咨询师依然在11点准时结束咨询,但我们的场地费却是按照约定的10-11点收取;若X咨询师咨询做到11点半才结束,那我们的场地费就是按照10点-11点半这1个半小时来收取。)
3. 所有咨询师必须提供自己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证的复印件以供我们留底,同时我们也保证咨询师的个人信息不外流。
4. 所有租借我们咨询室的咨询师均必须支付给我们人民币100元作为场租借的押金,押金用于扣除临时取消的租金,以及财务毁损赔偿等,多退少补。首次租借场地前还必须与中心签订《场地租借协议》。
5. 关于场地出租的取消或改期:
6. 我们现推出三种充值方式方便咨询师和我们中心的管理:
a.充值5000,享5880(相当于85折,小时租赁68元) ;
b.充值2000,享2280(相当于87折,小时租赁70元);
c.充值900,享1000(相当于9折,小时租赁72元);
d.充值475,享500(相当于95折,小时租赁76元);
(注:以上充值金额仅支持选择方案二的场地租赁费的支付,且无使用期限)
7. 我们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到21:00截止。所以原则上,我们最晚的个体场地出租预约不能超过20:00,团体不超过19:00,若个体咨询师或团体咨询师坚持要预约这两个时段的场地,则:
a. 必须在21:00结束;
b.若因咨询师本人或其咨客原因造成的迟到,导致咨询延误的,我们前台有权在21:00整点(场地租赁约定的结束时间)敲门,示意时间截止;
c. 若咨询在21:00以后结束,则我们会收取额外的加班费,加班费按超出时间的2倍计算(例如,A咨询师约了20:00-21:00的咨询,但最后咨询在21:20结束,则超出的这20分钟需以2倍计算,即A咨询师需按1小时40分的时间来结算费用,费用参照第一张表格中的时间);方案一按实际咨询时间收费。
七、咨询室图片
*如有未说明清楚部分,敬请致电咨询;
*疫情期间,工作日咨询室租赁为60元/小时(享充值优惠后最低51元/小时);
*经推荐的新租赁咨询师,可免租金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