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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和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合同和租赁合同有区别吗

2023-01-13 02:08:5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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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签订律师解答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包含租赁双方的姓名信息;场地的位置信息;场地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场地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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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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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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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租金和场地使用费,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租金和场地使用费,视为不定期租赁。律师解答订立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信息;场地的位置信息;场地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场地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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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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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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