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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制度

2023-02-07 08:05:4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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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活动场所免费开放

2011年武陵区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文化馆服务效率,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文化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增强文化馆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健全完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内容,坚持全面推开、逐步完善、保障基本公益、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的原则,免费向群众提供开放服务,充分发挥文化馆在构建和谐文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文化馆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活动场所,实现无障碍、零门榄进入,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开放。

(二)完善免费服务项目,打造本地免费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效果。

(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免费服务项目,满足各阶层文化艺术爱好者的需求。

(四)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文化馆的吸引力。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1、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

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

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全部免费。

2、馆内常设免费开放时间安排:

⑴多功能厅:面向公众开放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⑵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厅(陈列厅):面向公众开放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⑶宣传廊:面向公众开放时间是周一至周日。

⑷辅导培训教室(舞蹈教室):周一上午、周三上午、周五上午、周六、日全天。(主要是面向未成年少儿、农民工子女以及中老年文艺爱好者)

⑸辅导培训教室(美术书法室):周二、四下午以及周六、日全天。(主要是面向未成年少儿、农民工子女以及中老年文艺爱好者)

⑹辅导培训教室(器乐室):周三、五下午以及周六、日全天。(主要是面向未成年少儿、农民工子女以及中老年文艺爱好者)

⑺计算机与网络教室(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周一至周五全天。(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社区居民查阅资料、网络学习)

⑻文化活动中心:周六晚上。(面向街道社区文艺团体开展文化活动)

⑽主题讲座室。每季度举办1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讲座)

3、开展培训活动。

(1)举办2期文化共享工程乡镇服务点培训班。时间:5月和9月。

(2)举办2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时间:4月和10月

(3)举办乡镇、街道文艺骨干培训班(各一期)。时间:3月

4、开展业务包片辅导活动。

(1)进社区包片辅导。深入全区各街道社区进行现场指导、教学。时间:详细时间安排见武陵区文化馆辅导员包片进社区资料。(2)下乡镇包片辅导。深入全区各乡镇村点进行现场指导、教学。时间:详细时间安排见武陵区文化馆辅导员包片进社区资料。

5、开展创作、辅导活动。

为社会各界,专业或业余团体创作、辅导作品参加演出和比赛。

四、经费保障

各项活动所需经费从免费开放服务专项经费中支出。

五、组织保障

成立免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免费开放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确保免费开放服务取得预期成效。

武陵区文化馆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二篇: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制度

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促进青少年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好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的作用,现就我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问题,定出如下工作制度:

一、开放的意义

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对学生开放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一项举措,是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和进行体育锻炼的重要条件。因此,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在假期对学生开放具有重要意义,为青少年学生过一个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提供良好的活动和锻炼的条件。

二、开放的对象

从有利管理和安全的角度考虑,目前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只对本校在籍学生开放。

三、开放的时间

1.开放时间应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学后,开放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假期天数的二分之一,每次安排2小时左右。

2.法定假日、暑假宜安排在上午8:30—10:30进行,寒假宜安排在下午1:30—3:30进行,放学后安排在6:30—7:30,高温期间暂停开放。

3.确定开放时间后应在校内橱窗公布,以及利用校讯通通知家长,以便学生到校参加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四、开放的管理

1.加强对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假期开放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假期开放管理小组,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工作,明确责任,以保障、促进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安全地开展。

2.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开放期间,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取得他们的配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做好这一期间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3.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开放期间,要制定学生进出校园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学生出入学校的登记工作。

4.要健全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办法,完善运动器材借还、赔偿等制度,切实做好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假期开放的管理工作。

五、开放的安全措施

1.学校要把“安全”放在开放工作的首位。学校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开放期间,要安排一定数量熟悉学生的教师担任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开放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落实学校行政开放日值班制度。

2.学校在每次开放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前应对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活动场所和器材的正常安全使用。

3.学校有基建、维修工程的地段要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如对活动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暂停开放。

4.学生到校进行危险性较大和有损身体健康,涉及人身安全的活动,管理人员应及时劝说和制止。

5.学校在每次开放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前,要将学校开放的日期、时间通过一定的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将开放的具体安排以及教师、行政值班表交教育科备案。

6.学校制定开放期间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时果断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第三篇:文化设施、活动场所在节假日免费对社区开放制度

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在节假日对未成年

人免费开放制度

为了促进社区共建和文明城市的创建,我校的场地、设施已经面向社区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为了方便社区未成年人进行活动锻炼,同时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利于学校管理,学校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开放资源:

学校在保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全方位向社区未成年人开放学校教学用运动场地、设施、图书阅览室、计算机室、多媒体室、实验室等教育资源。

1、学校体育场及附属设施无偿提供给未成年人作锻炼场地,周一至周五早6:30一7:30,晚7:00一9:00;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开放。

2、微机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只向社区有组织开放。

3、图书刊物及其他教育资源的开放,由社区和学校共同协商,制定出借阅卡制度,逐步做到有序开放。

三、开放制度:

1、学校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坚持“多样性、有序性、教育性、服务性、公益性”的原则。

2、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未成年人开放,根据社区未成年人的需求,逐步有序开放,实现教育资源最大利用率,立足于服务,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3、学校全面开放校区运动场地(操场),优先、优惠向社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

4、组织社区成员学习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须知,使他们正确使用教育资源,既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又保证教育资源的完好,并实行有效的赔偿制度,确保教育资源的可持续使用。

5、建立学校教育资源开放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学校教育资源开放的资料记载。

6、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探索开放的经验,逐步完善开放制度。

7、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学生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为倡导社区文明、营造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作出贡献。

8、建立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的评比制度,每学年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四、开放形式及管理方法

1、周一至周五学校运动场及场地器械向社区未成年人晨练开放,早上6:30—7:30;晚上7:00—9:00;双休日上午8:00—下午5:30实行运动场及场地器械全方位开放。

2.以不防碍学校教育管理活动为原则,依照学校同意的时间地点,并遵守学校指派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3、社区如需在我校场地组织开展体育竞赛、文艺汇演、讲座培训等活动,需提前一个星期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借用。

4、学校资源在对社区开放中,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爱护校内开放区内及一切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使其不受损坏,活动后应负责打扫整洁,并恢复使用前原状,如有损坏,按器械、物品的实际价格赔付。

5、进入学校的未成年人应服从学校的规章制度及门卫的安排,如有违反或不从者,门卫有权拒绝对其开放。

6、车辆应放置整齐,并自行妥善保管。

7、活动场地严禁斗欧及携带利刃或危险品入校,违者报警处理。

8、如遇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或整修,会暂停开放。

五、开放的安全措施

1.学校要把“安全”放在开放工作的首位。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期间,要安排一定数量熟悉学生的教师担任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开放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落实学校行政开放日值班制度。

2.学校在每次开放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前应对体育场馆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活动场馆和器材的正常安全使用。

3.学校有基建、维修工程的地段要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如对活动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暂停开放。

4.学生到校进行危险性较大和有损身体健康,涉及人身安全的活动,管理人员应及时劝说和制止。

5.学校在每次开放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前,要将学校开放的日期、时间通过一定的方式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将开放的具体安排以及教师、行政值班表报镇教管办备案。

6.学校要制定开放期间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时果断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第四篇:基督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

基督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 安全防范制度

1、各堂、点应当成立治安联防小组,对教会各堂、点财务室、电器室、办公室等重要部门进行安全防范。

2、在教会正常活动期间,治安联防成员应轮流值班,严防一切不法分子的干扰破坏。若有发现,立刻制止或报警。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在教会圣诞节、复活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各堂、点负责人应充实义务治安联防人员,协同专业人员对教会配电室、线路安全、财务室、保管室、房屋结构等重要地点全面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教会各堂、点一般不接纳外来人员留宿。若是其它教会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留宿者,必须经有关教会介绍,经堂、点负责人批准,方可留宿。

5、每次教会活动结束后,各堂、点治安联防人员应检查教会点灯开关、门窗,确保点灯关闭、门窗落锁,方可离开。

6、各堂、点治安联防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治安防范能力。

卫生防疫制度

一、公共卫生

1、各堂点应成立卫生服务小组,由专人负责。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不在楼上往下倒水抛物,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3、办公室、财务室、发行室等房间坚持每天一小扫,教堂坚持每周一大扫,认真做到: ①地面干净、地上无纸屑、痕迹、烟头等杂物。

②墙壁、门窗玻璃,桌椅柜凳干净,无蜘蛛网、无积尘。各项制度张贴整齐。③教堂、办公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④公用性茶杯、碗、圣餐杯等用后及时消毒。⑤卫生间姚按时冲洗和消毒。

⑥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二、伙食卫生管理制度

1、各教会学习班、伙房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不采购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要有标记分类存放。

2、完善纱门纱窗。保持伙房内外环境卫生,经常消灭“四害”。

3、伙房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持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待身体健康后方能恢复餐厅工作。

4、食和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整洁,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5、如发生意外中毒事件活动场所,及时与医院取得联系。

三、个人卫生

1、教育广大教牧人员和信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使用他人的碗、筷、茶杯和毛巾。

3、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注意劳逸结合。

消防制度

一、消防员制度

1、各堂、点药确定一定数量的义务消防员。

2、各堂点义务消防员是各堂、点消防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有权对本堂、点违反消防管理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

3、义务消防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及各项防火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4、各堂、点义务消防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水防技术培训。

二、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各堂、点负责人必须安排义务消防员定期参加培训教育。

2、义务消防员经过培训后必须达到“四能”(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有效补救初期火灾)。

3、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堂、点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教育。

三、火源管理制度

1、使用炉火生活及冬季取暖火炉,必须经堂、点负责人批准。

2、火炉应放在安全的地方,应由专人管理,周围不准堆放易燃品。

3、炉灰不准有余火,不准随便乱到,防止引起火灾。

四、电器设备安装防火管理制度

1、电器设备和电力线路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施工。

2、电器设备或线路要按规程安装,有良好的接地线。

3、使用合格的电线、电器。

4、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和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异线发热等情况时必须立即消除。

五、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根据实际灭需要,配备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2、做到备置齐全、布局合理。

3、消防器材除灭火外,任何人不得挪用。

4、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更换。

六、各类仓库安全防火制度

1、各类仓库内严禁烟火。

2、库内的存放物品应摆放整齐、清洁卫生,无易燃物,消防道路畅通。

3、各类库房不准明火作业。

4、库房内必须随手关灯,下班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七、汽车库安全防火制度

1、司机及车管人员认真做好车辆管理和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及明火作业,修理发动机时不准靠近汽车油箱,使用明火及吸烟。

3、汽车库内配备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好用,严禁随意乱动,以免影响火灾补救工作。

4、下班前要全面检查,关窗落锁后方可离去。

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度

一、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坚持独立自办教会的方针,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

二、未经宗教事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邀请境外宗教人士到宗教活动场所内主持任何宗教活动。

三、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境外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索要财物;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境外宗教组织或个人提供的津贴和办公经费。

四、不得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委任的教职,不接纳自封传道人的传教活动,不参加私自举办的培训班。

五、发现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或者其他宗教聚会时,要立即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并协助政府做好受蒙骗群众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对境外宗教组织、个人或者国内宗教地下势力邮寄的非法宗教宣传品,要立即向宗教事务部门报告,并上缴非法宗教宣传品。

七、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境外宗教渗透活动得逞、宗教领域违法活动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当地社会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属教职人员或担任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职务的人员,由宗教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宗教团体内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二、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由宗教团体向所在的地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三、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条件的,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四、跨区域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或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应由举办者在拟举行日的30日前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五、宗教活动场所对本场所内发生的重大事故或发生违犯宗教禁忌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

六、教职、神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七、接受外国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的宗教性捐献,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八、对于宗教团体或活动场所发生的重大事项,故意隐瞒不报、谎报、少报、漏报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篇: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xx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一、对活动场所及其附属设施,社区两委负责经常性的管理与维护,党支部负责组织领导。

二、建立内部设施登记管理制度,每年由社区党组织进行一次清理,并登记备案;建立场所设施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对各种组织及个人在活动场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做好记录备查;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做好场所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保证场所设施安全;建立场所设施卫生制度,定期清洁室内外场所,保持场所的清洁美观。

三、党支部定期对活动场所使用、管理与维护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切实解决“有场所、无活动”、“有活动、无管理”等问题。

四、对因管理、使用不善或人为因素造成活动场所设施损坏的,以及利用活动场所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及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的,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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