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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培训场地|场地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出新规

2022-10-28 18:05:13 发表

场地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出新规

威海晚报

威海晚报

2021-12-2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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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从威海市体育局获悉,

市体育局于日前印发了

《威海市中小学生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明确了适用范围、机构设置、

章程和管理制度、

培训场地、从业人员、

培训内容等标准。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据了解,市体育局制定的上述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威海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从事面向义务阶段中小学生为服务对象的,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审批登记的机构。

在机构设置上,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校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名称中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汇。举办者应当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按时足额缴存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联系业务主管部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

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或理事会,依法建立监事(会)。培训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200人培训场地200人培训场地,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和章程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教学、安全、收退费、资产、财务、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等各项配套管理制度。

培训场地的楼层应设在5层及以下

培训机构应当拥有相对独立的且避开影响学员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员人身安全的固定培训场所(含办公用房、训练用房/场地和其他必备场地),并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明材料;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作为开办培训场所;以租用场所开办培训机构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培训场地面积应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建筑面积的2/3,团体类体育培训项目同一培训时段内人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预留安全距离,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培训场地的楼层应设在5层及以下,不得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经营场所共用同一个场所。

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证明材料,接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检查。场所的出入通道及用于培训、学员活动、招生咨询等重要场所应安装监控设备,视频保存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教练队伍不得少于2人

根据该标准,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具有相应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练队伍,一般不得少于2人。其中签订1年以上任职合同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教练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资格、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位置公示,并及时在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聘任在境内的外籍教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相关部门的准入和资格认定手续证明材料,严禁聘任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培训课程内容的难度进度应与培训对象年龄、身体状况和运动能力等相匹配,采用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运动伤害。严禁开展学科类项目培训。教学内容不得超出培训对象所处年龄阶段的课程标准。开展培训的内容、班次、培训对象、收费标准、培训时间等应在场所内明显位置公示。

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潜水、攀岩)培训的机构,应提前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开放标准要求。

监制:段晓明

统筹:曲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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