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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预告)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 锦标赛(等奖赛)的通知

2023-03-14 00:06: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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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进一步推进我省传统武术项目的普及和发展。经研究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定于7月在肇庆市怀集县举办2017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锦标赛(等奖赛),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发动并组队参加比赛。

2017年广东省传统武术项目锦标赛(等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肇庆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怀集县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7月28日-8月1日

地点:怀集县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太极规定项目

(1)16式、24式、42式太极拳;

(2)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

(3)32式、4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1)传统太极

①各式传统太极拳②传统太极短器械

③传统太极长器械④传统太极双器械

(2)传统南派

①传统南派拳②传统南派短器械

③传统南派长器械④传统南派软器械

⑤传统南派双器械

(3)传统北派

①传统北派拳②传统北派短器械

③传统北派长器械④传统北派软器械

⑤传统北派双器械

3.自选项目

(1)自选长拳(2)自选南拳(3)自选刀术

(4)自选剑术(5)自选枪术(6)自选棍术

注:(1)自选套路必须按照1996年的规则有关规定的内容编排。

(2)自选项目没有自选南刀、自选南棍、自选南枪,如出现,则按演练与所报项目不符,裁判长扣1分。

4.规定项目

(1)初级规定套路

①拳:初级长拳:一、二、三路

②初级短器械:刀、剑

③初级长器械:枪、棍

(2)规定套路

①少年规定拳

②规定拳:南拳、长拳

武术集体项目场地_2014年第十一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套路比赛_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

③规定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

④规定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

5.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大舞、马王堆导引术、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太极养生杖。

注:(1)功法套路中的动作要求: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缩编版的套路执行,不得改变动作的内容和顺序;

(2)健身气功竞赛功法、六字诀、十二段锦不列入比赛;

(3)凡现场比赛时出现演练的健身气功套路与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功法套路不符者,则立即终止比赛,不予评分。

(二)对练项目

1.徒手对练

2.器械对练

3.徒手与器械对练

注:中老年组、幼儿组不设对练项目比赛

(三)集体项目

1.集体拳术

2.集体器械

3.集体健身气功: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大舞、马王堆导引术、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太极养生杖

(四)集体表演项目

以武术动作为主要内容,并具有一定艺术性的集体武术综艺表演项目。

注:集体项目和集体表演项目分组别,但男、女运动员可混合编组,小学组集体项目不分甲、乙组。

六、竞赛组别(各项目分男、女组):

武术集体项目场地_2014年第十一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套路比赛_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

(一)老年组:(65岁—51岁)

(二)成年组:(50岁—19岁)

(三)高中组:(18岁—16岁)

(四)初中组:(15岁—13岁)

(五)小学甲组:(12岁—10岁)

(六)小学乙组:(9岁—7岁)

(七)幼儿组:(6岁以下)

注:请各参赛单位根据队员实际年龄和就读年级如实填报参赛组别

七、参赛单位:

各市、县、乡镇、社区,各级行业体育协会、业余体校、学校(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武校、武馆、拳会及各武术社团组队参赛,参赛代表队不限(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现场不设增报,每位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包含集体和对练项目)。

(二)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统一抽签,以秩序册排列的顺序为准。

(三)各参赛单位的报名表须加盖所代表的单位公章。

(四)参赛服装、比赛器材、播放音乐等器材须自备。

(五)参加集体项目比赛的代表队,可选派一名播放音乐人员进入比赛场内,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六)幼儿组集体项目可选派一名指挥人员和一名播放音乐人员进入比赛场内,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

(七)如发生伤病和其他原因需要更换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的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比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动员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者,大会技术监督、总裁判长有权核查,经查情况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收回奖杯、证书并通报批评。

(九)参赛人员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员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则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十)参赛人员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一)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自行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二)参赛运动队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交赛事组委会,未交责任书队伍不能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6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照2012年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套路比赛时间(不设下限)

1.太极拳规定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6分钟;

2.太极剑规定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3.自选套路完成时间按96年规则规定的时间执行;

4.健身气功完成时间按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出版推广的6分钟音乐和缩编版的音乐;

5.传统太极拳、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

6.传统拳、器械套路比赛时间不得超出1分40秒;

7.对练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1分钟;

8.集体项目及集体表演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出4分钟,其中幼儿组不得超出3分钟;如演练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的集体套路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注:凡超出规定时间,由裁判长按有关规定执行扣分。

(四)自选套路比赛器械的规定

1.刀、剑:长度由持器械者站立抱刀、反手持剑,与本人耳朵的最高点齐,低于耳垂者扣0.5分;

2014年第十一届全国武术之乡武术套路比赛_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_武术集体项目场地

2.枪:全长不得短于持器械者直立直臂上举时从脚底到中指端的长度,低于中指底线者扣0.5分;

3.棍:全长不得短于持器械者身高,低于身高者扣0.5分。

注:以上扣分,由裁判长执行。

(五)比赛扣分规定

1.对练套路,各组男、女运动员可以混合编排比赛,但不得跨组别参赛,且出场人数最多3人,出现运动员跨组别比赛及出场人数超出规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

2.集体套路,各组男、女运动员可以混合编排比赛,但不得跨组别参赛,如出现运动员跨组比赛,按每人次扣1分;

3.集体套路比赛人数为10人以上(含10人),少于规定人数,则每少1人扣1分武术个人项目比赛场地,依次类推;

4.集体套路比赛须穿统一的民族传统武术服装或运动服,服装不统一者,扣1分;

5.集体套路比赛可配伴奏音乐,可以有歌词,但不得出现口诀、口令。伴奏音乐中出现口诀、口令者,扣1分;

6.健身气功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下发的6分钟音乐,不得自选,出现自选音乐情况扣1分;

7.集体套路或单项比赛中,同该代表队相关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内拍摄,如不听劝阻,影响裁判组工作,扣该队或个人比赛成绩1分;

8.由于编排的原因,出现不同场地同时上场比赛的冲突情况下,须到编排组声明,可以做调整。其它情况下裁判长呼号3声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9.所报项目与实际演练不符者,演练套路与武术风格不符者,扣1分;

10.参赛运动员须穿民族传统武术服装或运动服,穿软底运动鞋或武术鞋。违反规定扣1分;

11.参赛运动员比赛时不得佩戴手表、戒指、手镯等饰物,违反规定者扣1分。

注:以上扣分,由裁判长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5月31日,参赛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2.报名表:报名表在“广东社会体育网”下载,须用电脑填写,手写无效,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报名表和自愿参赛责任书交或寄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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