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案例1:存在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未备案且含有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权利的情况。
经杭州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使用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未备案,且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和排除购房人权利的内容,违反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在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未签名的行为。
经杭州市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在签订经纪服务合同时,存在房地产经纪人未签名的情况房地产案场活动,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案例3: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向客户收取意向认筹金
经杭州市当地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客户收取意向认筹金,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经海盐县市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房地产案场活动,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且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发布房地产项目广告,违反了《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
案例5: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相关信息
经长兴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公布和明示有关信息,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地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供稿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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